相关问答
考核的对象包括各级财政部门、文化部门及其所属单位。...
文化事业经费使用效果考核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和文化部门及所属单位,必须按照财务政部(92)财文字53号文件《关于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在财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财务活动分析与财务监督检查是文化事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负责人必须重视和加强对财务活动与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财会部门、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一切经济往来和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分析与监督检查,促进部门、单位更好地完成事业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
预算管理形成同单位的财务管理形式相同可分为三种,即: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管理。一、没有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图书馆、中等专业学校等单位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全额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二、有一定数量的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但不足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需要财政补助的剧团等单位为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以收抵支、定额(定项)补助、减收超支不补、增收节支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三、有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可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的剧场等单位为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实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励等均执行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文化事业单位的附营单位应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财务管理按照同行业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其实现的利润按一定比例上缴其主办单位,抵顶预算支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8人已浏览
785人已浏览
836人已浏览
8,7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