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若贵司发现开发商实施了关于学区房的虚假宣传行为,我建议您立刻向所在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诉与投诉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如果您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产与宣传资料中所述存在差异,您可以向贵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友好投诉。在此情况下,售楼广告中关于即将出售的商品房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您遭遇了购房过程中的不公或困扰时,我们为您提供以下解决途径以供参考:首先,您可选择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投诉,以便相关机构对事件展开调查和处理。 如果有相当数量的业主面临同样的问题,那么大家不妨联合起来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搜集相应的证据资料并携手提起诉讼。 您还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来代理您的案件,让他们运用法律知识和经验为您争取合法权益。最后,我们建议您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如论坛、报纸、电视等,将您所遇到的问题及诉求公之于众,以此在社会层面上形成对开发商的压力,促使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首先,若开发商以“学区房”为名进行虚假宣传,那么便应当对其违约行为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往往会利用消费者对子女教育问题的高度关注,在教育部门尚未正式公布统一规划的学区信息时,通过各种广告手段声称其出售的房屋属于优质学区,然而实际上这与事实并不相符,并且对消费者的购房决策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可以被认定为虚假广告,理应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其次,即便房地产公司并没有将其承诺所售房屋为优质学区房的条款明确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但这一承诺仍然应当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当该承诺无法实现时,房地产公司仍需根据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我们建议您在决定购买所谓的“学区房”前,务必先向相关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切勿轻易相信房地产公司的广告宣传,保持理性和审慎的态度进行购房决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你所提供情况,在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是可以的。 在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人已浏览
62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