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 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价值。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可以设定二个以上抵押权,抵押人应将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土地证,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抵押房屋时,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土地使用证抵押手续的办理: 1、申请。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向负责房地产登记的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抵押合同; (4)房地产权利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主债合同。 2、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于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于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3、登记。抵押登记经审核准予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在该房地产的登记簿上作抵押记录,记载内容包括抵押权人、抵押物的面积、抵押的金额、抵押设定的日期和期限等。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申办材料: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 8、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508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