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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工伤金额需要...
1、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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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例如: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关于教师工伤残待遇1、教师因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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