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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补偿和补缴社会保险。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
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解除合同享有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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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讲,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亦属于未依法缴纳的范畴,但根据我国目前现实情况不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现象具有一定普遍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但对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无足额的规定; 鉴于我国现阶段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一定普遍性的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并无规定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赔偿经济损失。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不是双倍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要求单位帮你补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要是补交不了的,你还可以要求单位将单位应交部分补偿给你。 要看单位跟你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已经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都做了规定,你可以对照着看看你的情况属于哪种,还有你获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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