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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经济补偿 A.不需要支付的情形 a.用人单...
如果劳动者属于自动离职,没有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在离职一段时间后按常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要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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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同一地市就业的话,原单位劳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就代表原单位在法律上还付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责任与义务。这种情况下,现单位自然不能跟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也就没办法办理社会保险。而且,如果原单位不做保险减员的情况下,新单位也没办法为员工做保险增员。 如果劳动者跨省就业的情况下,原单位合同不解除不影响在新地市办理社保缴纳手续,但是新单位一般为了避免新入职员工与原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情况出现,一般都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1、企业未补签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010年8月25日(未签合同一个月后)之后到现在的双倍工资。 3、“未签合同”不是提出离职的法定理由,如果你以此提出离职,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你以单位没有给你买社保为理由提出离职(并且确实存在此情况),则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4、未续签就不存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行延续,除非双方在劳动合同内约定了自动延续。 5、如果你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当补足。你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离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6、以第5项所述的理由离职,经济补偿应当从入职开始之日算起。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者仍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视为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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