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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收养登记评估办法有何相关法律规定

2022-08-13
目前未满14周岁的无户口人员系弃婴的,当事人应及时向捡拾地公安机关报案。捡拾地公安机关经确认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后,按规定为当事人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当事人应凭《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将被事实收养人送到弃婴捡拾地社会福利机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弃婴捡拾地没有社会福利机构的,可到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后,当事人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当地民政部门及社会福利机构不应强制要求被事实收养人留院生活并向当事人收取办证工本费以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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