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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便可办理社保,如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劳动者可向社保监察部门投诉,造成劳...
如果是因为从单位离职造成社保中断,但是没有欠费情况,续缴不需要办理特别的手续。 如果是因为未及时缴纳社保费因为欠费造成中断,需要先补缴欠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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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缴交社保,单位违法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正常来讲入职的第一月就应当缴纳保险的,单位从第二个月给您缴纳社保已经是违法了,建议您和单位沟通,要求尽快给您补交。就您提出的补偿问题,如果您确实不打算在这家单位工作了,可以考虑以其未缴纳社保费用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但是这样做一方面和您的证据情况有关,存在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若您的工资不高,补偿的数额也不会很高。故建议您和单位协商,尽快补交保险为宜。
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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