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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发票丢失,可以向发票开具...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发票丢失,可以向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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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全款发票,那就需要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具说明,或者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最后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 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发票都丢了的补救措施有: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但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我们要知道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找到开商,把自己的电子票记录弄出来重新打印或把发票存根弄出来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抵扣的凭证。
可视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且已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那么您大可不必为此担心,只要您是按法律程序操作的,在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都会有备案,所以补办合同应该也是不成问题的,不会给您带来太大麻烦。即使没有办理登记,开发商处也会有您买房的记录,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会随意地抵赖。 第二,如,果您购买的是期房,那么您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如果有登记,径直找到开发商去说清情况补办购房合同即可。因为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您在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都是可以查到相关备案的,这样开发商也就无法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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