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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上海男职工,一般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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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男职工是有生育津贴的,男职工的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没有,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你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具体是多少天,你就算休产假到一半辞职了也一样是可以享受全部的生育津贴,因为生育津贴是社保局发放的不是公司发放给你的。正常产假是98天,产前15天,产后83天,晚育增加30天,一般合计是128天,如果是难产(含刨宫产)在增加15天,产假均按自然日计算,核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以孩子出生日为准,生育津贴未下发之前,由单位代为支付,原则不能低于生育前的工资标准,生育津贴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津贴超出工资部分,单位不得克扣,需发放到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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