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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购房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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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和商业用途,只能通过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只需留意自己想买的地块的土地出让公告,在土地出让公告时间内到规定的土地交易中心(有的地方叫交易所等)领取出让文件,了解情况,如果想要,直接交纳保证金,按规定的方式提供相关资料(在出让文件中有规定,各种方式出让所需文件不一样,如招标出让的同挂牌的大部分不一样),在规定时间内按到指定场所进行交易,如果竞得,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土地登记就算取得土地使用权了。特别的是,如果要先同政府签订的合同,是没有多大作用的,最终要以在交易中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准。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程序特别严格。2、如果仍用于农业,则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取得,这相对容易得多,只要和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就可以了,当然,如果是“转让”方式,则要经过村委会(发包方)同意。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任何人和集体不能随意购买和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购买政府的土地使用权程序也要看是用于农业还是非农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买政府的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内容介绍,可浏览延伸阅读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属主要是依据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2、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利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3、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4、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权方法进行保护。5、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5、土地使用权确认的确权主体是行政机关合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拥有行政裁决权,对有关土地权属等争议,依法行使裁决权。对行政机关确权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7、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在我国,城镇房产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有以上几种不同的情况,公民住宅用地的产权年限最长,即使70年到期以后也是自动续期的。其他的像综合用地和商业用地等,这些特殊性质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都受到限制,因为到期以后,需要向国家提出续期的申请,其实我国关于土地资源方面的政策也是一直在不断的进行着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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