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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但因用人单位具有不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克扣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等情形而依法单方面解约的,能...
1、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但因用人单位具有不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克扣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等情形而依法单方面解约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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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者主动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且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欠缺或没上劳动保险等原因而提出辞职的,是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也能获得经济补偿。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一的,此时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也能获得经济补偿。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一的,此时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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