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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次入职后,职位没有发生变化,通常不应该再有试用期,如果职位发生变化,企业可能会考虑进行一下评估。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
1.对于新员工入职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规定是这样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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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从用人单位离职后又重新入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再和员工约定试用期的,也就是说员工离职后又重新入职同一个用人单位的,是没有试用期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颁布前我国一些用人单位通过多次重复约定试用期而侵害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2008年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次数作了限制性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虽然该条文对试用期次数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该条文的理解和适用仍然出现了一些争议。 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重归工作岗位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与之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须具备劳动双方处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逻辑前提,“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也应以“双方处于同一段劳动关系”为适用条件,因此离职后的劳动者可以受到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法律约束。 尽管学者对试用期概念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对试用期的基础含义则基本达成共识。[ ②]郑尚元教授从彰显试用期目的性的角度进行对其进行界定和解读:“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 ③] 如此而言,设立试用期制度的初衷就在于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的考察需求。一方面,用人单位通过试用期来考察招用的劳动者自身的技能、素质和兴趣等方面是否符合供职岗位的要求,离职员工再入职试用期另一方面,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试用期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规章制度和经营理念,明确自己是否适合和接受这份工作。
新入职不是必须有试用期的,试用期有多长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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