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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专门规定,。竞业禁止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法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二十三条用人...
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范围一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共同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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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限制协议与劳动合同的联系:竞业禁止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依照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上述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协议中约定补偿的,这样才能平衡利益关系。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建议您与用人单位沟通约定经济补偿,否则不建议您签订这份协议。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有以下具体规定: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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