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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能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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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于律师观点,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和物业管理公司违法出租地下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前者物业公司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建议你们尽快交纳管理费,与其协商和解;对于后者,也就是物管的侵权行为,小区业主有权共同委托代理人(或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管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注意,地下室是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部分业主不能代表全部业主行使权利。
能,但是分情况。如果是有产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从卖方那里进行车位购买;如果是只有使用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在办理物业交割的时候,进行车位租赁或转交,如赶上卖家的车位使用合同到期,可以直接办理更名。
这个还不好说,如果认为有问题,直接诉讼,车位的问题很多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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