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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卖方一房多卖,买房人要以合理方法限制卖方违约的可能性。 1、房价波动比较大,建议从签订合同到最终过户交付,时间不要拖得太长,时间越长...
1、调查房屋产权 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必须要对房屋进行详细且准确的产权调查。一般来说房屋交易中心会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括房房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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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的后果有: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避免一房多卖的方法有: 1.审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产权; 2.审查房屋产权的真正归属; 3.审查房屋产权转移是否受到限制; 4.实地查看房屋的现状; 5.审查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房多卖的后果有: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避免一房多卖的方法有: 1、审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产权; 2、审查房屋产权的真正归属; 3、审查房屋产权转移是否受到限制; 4、实地查看房屋的现状; 5、审查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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