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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的第三人,是指与他人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仲裁...
确定第三人资格,应看以下要件: (一)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时间,必须是在他人之间的仲裁或诉讼活动已经开始,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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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第三人资格,应符合三个要件: (一)参加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必须是在他人之间的仲裁已经开始,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尚未作出终局裁判之前; (二)参加劳动争议仲裁的依据,必须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并以自己的名义参加。
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的第三人,是指与他人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仲裁或诉讼中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确定第三人资格,应看以下要件:(1)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时间,必须是在他人之间的仲裁或诉讼活动已经开始,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尚未做出终局裁判之前。(2)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依据,必须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换言之,其合法权益将会受到仲裁诉讼结果的影响。(3)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并且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第三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可由第三人自己申请参加,也可由争议各方申请追加,也可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第三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对于提交纠纷处理效率,有效保护第三人及争议各方的合法权益都很必要。如用人单位将农民工王某的工资发放给了与他同在~个单位打工的老乡张某,本来是想让王某的老乡张某转交给王某,可是事后张某否认有代领工资的事情,王某与单位交涉未果。此时如果王某提起仲裁或诉讼可以单位为被告,以张某为第三人。
建议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照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则由经营地管辖;2、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4、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经审查该劳动仲裁委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之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2)经审查该劳动仲裁委对案件有管辖权的,应当告之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委仍不受理的,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起诉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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