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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总公司承担责任要分情况而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如果分公司是合同的签署人,有一定的财产管理权,可以用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则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是的。分公司签订分公司签订外部合同。主要原因是分公司没有法人,不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总公司法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必须由总公司签订或者授权。《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方选择由分公司或者分公司或者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由于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其上级法人一般承担补充责任。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拥有一定的自己自主经营的权利,所有分公司可以对外进行签署相关合同,以此来扩展自己的相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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