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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证据有: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是,根据司法解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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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专家对案件(项目)专业问题的专业意见。鉴定意见一词最早在美国使用,其本质是证人证言。众所周知,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实行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认定双方争议的各种案件的事实,法官只负责审理法律问题。陪审团制度的基础是让普通人根据自己简单的法律知识、道德观念和价值观来认定案件的事实,但它天生就有缺点。当案件中存在特殊问题时,普通人无法认定。此时,专家需要根据自己的特殊知识为庭审提供帮助。因此,专家证言制度应运而生,专家证言即鉴定意见。《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五条: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格,不具备相关专业技术或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3)检验材料、样品来源不明确,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4)鉴定对象与检验材料和样品不一致;(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七)鉴定文件缺乏签名和盖章;(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无关;(九)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所述,鉴定意见有九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实践中,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 (一)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二)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查证属实的微信转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我国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的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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