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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 对于不同的行政...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实际和法律原因。事实上,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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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产生指定管辖的情况有:管辖区域的界限不明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动;由于事实或法律原因,使原管辖权法院不能受理,或审理某一特定案件将发生重大障碍;对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产生不同理解。在中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报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必须执行。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指定其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产生指定管辖的情况有:管辖区域的界限不明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动;由于事实或法律原因,使原管辖权法院不能受理,或审理某一特定案件将发生重大障碍;对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产生不同理解。在中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报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必须执行。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指定其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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