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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工会和工人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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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每周平均下来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可以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做到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可以超过1小时。
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四十小时,超过部分,用人单位应和劳动者协商,并支付加班费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职工每周工作5天、40小时工作周制度。月计薪天数除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外(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其它的时间用人单位是不支付工资的。周末二天是不能计算工资的,这是合法的。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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