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品房认购书的有效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签订人购协议的有效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关于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一般规定为: 1、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般是有效的。 2、一般认为,预约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合同。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而且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等。一般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如下: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有房屋销售合同前签订的文件,是双方房屋交易相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应在约定期限内与买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二种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 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