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
1、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 (1)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没有身份、经济、组织上的从属性;劳动合同主体特定,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 (2)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劳务合同中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亦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 (3)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并且每月至少一次; (4)劳务合同关系可以多重建立,而劳动合同关系具有惟一性,我国劳动法尚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关系由民法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只能是用人单位,即法人或其他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劳动者。 2、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无论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而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即建立劳动关系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用人单位的领导下,劳动关系具有隶属的特性。 3、内容不同 劳务合同所追求的目标是物化的或非物化的劳动成果;而劳动合同虽然也涉及具体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但一般不是劳动合同之根本目标,其根本目标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行为,即劳动者在一定劳动条件下的具体劳动行为。 4、劳动风险承担不同 在生产资料的使用归属上,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由自己来提供,而且承担生产资料与劳务相结合中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使用的生产资料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动者不承担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5、薪酬计算和反应的性质不同 劳务合同的薪酬计算以市场价格来衡量,其支付方式及次数由双方约定,反应了商品的交换性质;劳动合同的报酬计算以法律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来衡量,其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 6、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应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
普通人容易混淆劳动和劳动两个概念。从适用法律的角度来看,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工资报酬;劳动者的报酬是根据《合同法》中的合同、技术合同、中介合同等获得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合同法》的权利和义务,与用人单位有雇佣关系。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动报酬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是独立的、自由的,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2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413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