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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收据是否可以作为会计凭证入账?

2024-11-24
在大多数情况下,收据是可以作为会计凭证进行处理的。然而,对于那些仅用于公司或个人之间收付款项的特殊自制收据,由于其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无法通过会计程序进行处理。收据通常被视为一种初始付款证明,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两种类型。无论是由税务机构、财务部门还是军队所签发的收据,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作为合法的记录凭证被纳入会计账簿之中。 对于行政机关和公益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活动,他们也可以选择使用由财务部门监管的正式收据来进行记录。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纸质税收票证的基本联次包括收据联、存根联和报查联。收据联应当交给纳税人作为完税凭证;存根联应当由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留存;报查联应当由税务机关作为会计凭证或备查。 各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票证管理情况,确定除收据联以外的税收票证启用联次。

相关法规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纸质税收票证的基本联次包括收据联、存根联、报查联。收据联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存根联由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留存;报查联由税务机关做会计凭证或备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票证管理情况,确定除收据联以外的税收票证启用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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