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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用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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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的公司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在设立过程中的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在合同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上,会因为公司是否最终顺利成立,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条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这属于违法行为,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的对象是承包人,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的额度是依据发包合同,而不是依据违法分包合同及违法转包合同;只有在承包人不给实际施工人不支付工程款时,影响工程正常进行,是发包人的合同目的有可能不能实现时,为避免损失扩大,发包人再通知承包人的情况下,可在欠付承包人工程款的范围内给实际施工人支付相应工程款。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有权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有权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风险提示: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有权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有权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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