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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签订劳动合同需准备的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张; 户口本本人和户主的各复印一张; 二张蓝底照片。...
续签劳动合同需要的手续如下: 1、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2、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应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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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3、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续签劳动合同需要的手续如下: 1、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2、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应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答复; 3、如果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比较大的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4、如果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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