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怎么申请联租房

2021-11-12
1、申请廉租房的条件:1。申请人在当地城市有5年以上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赡养或抚养关系,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其他地方无住房的。二.申请廉租房应提交的材料:1。家庭收入证明材料;2、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4、军人和当地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应提供相关证明;5、县市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6、前款规定的各种证明材料应提交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三.廉租房申请流程:(一)申请: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廉租房。(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领取并填写《城市居民廉租房家庭状况核定表》,由有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对申请家庭入户进行调查和评估。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初审意见、配售计划(2个工作日)。四、区县审核申请材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天)。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相关法规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