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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
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或者房管局申请公租房。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后予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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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 3、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
公共租赁住宅保障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城镇住宅困难家庭。新就业没有住宅的员工。外来工人。(一)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在新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3、新区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没有住宅,或者现有住宅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宅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没有租共住宅,没有租用廉租住宅,没有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限价商品住宅等住宅保障5、住宅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新就业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满18岁未婚2、拥有新区户籍3、申请时在市内工作不到5年4、依法与使用者签订劳动合同5、本人在新区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没有自己的住宅,没有租赁公共住宅和父母的住宅困难,家庭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保障6、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7、房屋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新就业人员结婚后,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3)外来劳动者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宅,1、满18岁2、在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3、本人或家庭在新区内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没有自己的住宅,没有租赁公共住宅4、人均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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