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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反应的情况可以做出以下判断: 1、原房东无权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原房东已经把房子给卖了,其不是房子的所有人,无权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 ...
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租户可以继续承租。如果新房东不愿意继续出租给租户,则新房东就属于单方解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果房东要出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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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没有转签合同,也没房东的书面同意证明。所以原来的店主是没有权利将店面转让给你的。因为原合同上规定要经房东同意方可转让。其次,他妈妈是不必负任何责任的,说的俗套一点就是口说无凭。除非你有录音证据。再者,她是房东,原合同说也有明确说明要经过房东同意,所以她是有权不把店面转让给你的。其实也怪你粗心了。转店面怎么能不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且原合同上有规定要经同意方可转让,你怎么当初不去索取书面证明。听你说房东无非是想要索取一定的转让费。市场行情转让费的确不关房东的事。但现在也是没办法,劝你和房东谈判,能不能一人退一步
你有权继续租用该房屋。根据民法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承租的房屋被出售了一般不改变租赁关系。你对承租的房屋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卖房时应提前告知你,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你享有优先购买权。你如想继续承租,可到公证机关把房租提存。如不继续住,可要求两个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对你进行适当赔偿后搬出。对于优先权的问题,如你证据确凿,又想买该房屋,可起诉买卖合同无效。但要注意时效。
一是你知道有人来看房,你可以通知房东,要求按同等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二是如果不想行使优先购买权,但你想继续承租,法律上规定是“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即例此房转让他人,你也有权使用至合同到期为止。如果新房东强行要求你搬走,可以要求按原租赁合同赔偿你的损失。至于弥补你哪些损失,主要看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明显低于你的实际损失时,可以要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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