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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涉及买卖不破租赁。如果你和房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是在租赁合同之前的,你就有权利要求承租人搬离。2、如果你们签订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时...
1、买卖不破租赁,即你仍有权依照原租赁协议的约定继续租赁该房屋。2、至于你转租的权利,应看原租赁协议中是否约定。若无约定的,则你应经过现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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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即使房东将房屋卖给他人,你有权要求新房东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二是如果对方要求解除并强行要求你搬出,你可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你的损失初步包括合同约定的,你重新租赁相同店面与剩余租赁年限需多付的租金,你在重新找到店面正式营业期间的营业损失、你现在店面装修分摊在剩余年限的损失。
你作为承租人享受两个权利,一个是优先购买权,一个是买卖不破租赁权,所以如果对方在卖之前没有跟你提前打招呼卖的话,那么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的,你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及时现在有新的房东,但是你的租赁合同仍有效,一直可以使用至租期届满的。另外要提醒你的是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建议抓紧时间吧。
我觉得你们的问题不算大问题,即使他按期向你交付房子,但“买卖不破租赁”,在原租户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你也不能赶租户走,必须要等到租户合同到期,你也才能与租户终止合同。至于这一段时间的贷款由谁承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双方贷款交割时间,如果合同未约定明确,我个人觉得这是双方可以谈的问题。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你们已经是这间房子的主人了。因为现在房子钥匙还在原房主手中,房子来未办交接,为了保证你们将来不会发生扯皮,建议你最好不撬锁。建议你们还是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谈如何解决对双方比较公平,为了这样的小事,不值得去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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