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
如果你妻子有北京市购房资格,那么可以通过办理赠与公证将房屋加上你妻子的名字,这样是有效的,不过前提条件是你的房屋是全款购买或者贷款已经还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由于按揭房产在取得的同时要为银行设定抵押权,通常将其作为所有权不完全的房产对待,在双方就产权归属不能达成协议时,一般暂不直接判决房产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先判决由一方使用,待还完银行贷款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再根据一方的起诉判决房产的归属。因此,目前情况下,双方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房产的归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释(二)》第20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交付房产并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理由有二,第一是你们订立合同时已经支付了全部款项,并应当有对方为你书写出具的收条予以证明;第二是现在多次找对方协助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对方一直推脱,现在也找不到对方; 3、你们之间的交易存在一点瑕疵,就是将来如果其他债权人知道你朋友将该房产低价转让给你,涉嫌转移财产,这样其他债权人有权知道后有权申请法院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这也是存在的风险; 4、综上,建议你立即采取法律手段,到法院起诉,并申请保全该房产,这样至少先进行程序,其他到时候看情况再根据变化而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