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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使用权属于一种承包性质。 法律规定,承包关系与继承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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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宅基地属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审批无偿取得,类似于划拨国有土地,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当事人自有财产,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因此,对于类似性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亦不能认定为遗产为宜。可以继承的是房地产,农村房屋是私人财产,可以继承;但是又有其特殊性。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是本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的。所以严格的说,继承的是房屋,而不是宅基地本身,只是获得暂时使用宅基地的权利。《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继承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因此,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实际上不可以继承,但可以继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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