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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不同 上诉审程序的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
二审与再审的区别为提起的主体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提起的理由不同;提起的时间不同;审理的法院不同。二审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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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如下: 1、审理法院不同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2、审理的对象不同再审程序的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和稳定性,对法院、当事人和社会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人都无权改变。只有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或者当事人依法申请再审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才能对该判决、裁定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第二审程序是当事人因不服一审未生效裁判,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而发生,所以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再审与二审的区别在于,二审是当事人拒绝接受一审法院的判决,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程序。一般来说,二审中的一审判决无效。再审是指原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判决结果错误或者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示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或者直接审理的程序,再审判决生效。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决、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但有错误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活动。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决,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判决生效,诉讼终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认为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数量多或者当事人为公民的,也可以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得停止执行判决、裁定。
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开始,程序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再审程序启动主体呈多元化。再审程序的启动基础是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当法院和检察院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它们可以自行启动再审程序,也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才能依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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