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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违约金违约金过高标准认定、违约金过低如何处理1.《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太高,能要求减少。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基于当事人的请求,法律可以进行干预,这种干预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当事人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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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但是应该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予以衡量。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楼上朋友说的“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但不适用于违约金的约定。 3、“请问她收这么多合理合法吗”: (1)你认为违约金高:应看你们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如果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应是不合理不合法,你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2)如果你现在违约,给房东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在你不再入住后房东找到新房客之前的租金损失(有可能是一个月房租,也可能是半个月吧,如果能尽快帮房东找到新房客,这部分损失会减少)、你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预见到了房东收益(保守些算,租赁如果如约履行,房东的收益也应有几百元税后收益吧?)。 (3)这样看来,收你600元违约金,我认为不是太高,你到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减少可能不会被支持。 而且: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 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建议:从法律上说,我认为你“无法接受”不占太多的优势,最好是能和房东协商适当少给一些违约金,或者你帮助房东尽快找到新房客而不交违约金。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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