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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的含义: 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
除下列情况外,拖欠工资无故拖欠:用人单位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实因生产经营困难而影响资金周转。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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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支付工资时间未支付劳动者 工资。无故拖欠工资不包括下列情况: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况。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期限可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于无故拖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 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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