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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户的房产赠与,原则上不可撤销,不可收回。 没有法定情形,赠与人不能要求撤销赠与协议,返还财产。...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需满足法定的撤销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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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产是可以要回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权利转移之前;第二,非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第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第四,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不一定可以收回。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里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夫妻赠与房产能否收回要看具体情况。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所有权尚未转移,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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