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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办法,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我国的土地...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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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时,需要进行补办登记,确认登记需要的各种证件材料,以及相关流程,从而保证登记顺利。登记需要缴纳相应的补助土地金额,从而才能确定登记结果的完成。如果当事人不进行登记补办,那么当事人的土地使用属于违法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不发生效力,应当尽快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需要承担各种材料的支持,从而才能完成所有的内容登记。登记流程顺利进行,获得登记结果之后,才能进行土地的真切的使用,使用结果才算是真实,具有法律保护的内容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程流程: (1)服务窗口受理报件; (2)局长批件; (3)地籍科进行地籍调查; (4)地籍科进行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报批; (5)局领导审批; (6)公告(初始登记); (7)注册登记; (8)服务窗口收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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