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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书面申请;(二)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三)建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确认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首先,规划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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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前置条件: 1、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复 2、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批复及批复总平面图 3、取得土地证(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1、建设工程类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4)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6)建筑施工图一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图章; (7)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8)建筑工程预算书 (9)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10)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11)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2)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2、市政工程类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4)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6)施工图2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7)工程预算书 (8)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9)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10)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办理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书面申请;(二)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外立面效果图;(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用地许可阶段未提供的核准、备案文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属于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建筑物的权属证明;对城市安全、周边环境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说明材料和技术依据;属于居住建设项目的,还应当提交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及物业用房核定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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