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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
一、办理前置条件: 1、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复 2、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批复及批复总平面图 3、取得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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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复; 2、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批复及批复总平面图; 3、取得土地证也即不动产权证。 其次,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需要明确地填写建筑面积、地上及地下建筑面积、用地性质、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等等; 2、总平面图; 3、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 4、申报单位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绿色建筑评价相关资料; 6、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7、人防工程审批文件; 8、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或土地权属文件及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档案登记表及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10、安防审查意见; 11、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文件。 看到这里,ask.com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相关单位在获得了施工许可证之后,就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开始建筑工程的施工了,不然超时就会涉及到违法了,好了以上就是施工许可证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不得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因转让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原因,致使建设主体名称变更的,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变更后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申领:(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规划设计条件;(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其中有关城市规划内容,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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