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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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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中,有权利就必有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不能分开的劳动争议诉讼义务是国家为维护和保障劳动争议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得以实现,对其应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要求或限制。 它主要包括: 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必须遵守诉讼程序,服从法庭指挥; 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必须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争议诉讼主体条件凡是《劳动法》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因此,符合劳动争议诉讼主体条件的应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之形成事实的劳动者; (2)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帮工、学徒等劳动者; (3)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动争议诉讼标的范围劳动争议诉讼的标的具体包括: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上述诉讼主体条件,又在诉讼标的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知识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它有如下特点: (1)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劳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劳务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所发生的关系。 (4)它的要素包括:;c、客体。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争议诉讼主体条件凡是《劳动法》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因此,符合劳动争议诉讼主体条件的应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之形成事实的劳动者; (2)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帮工、学徒等劳动者; (3)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动争议诉讼标的范围劳动争议诉讼的标的具体包括: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上述诉讼主体条件,又在诉讼标的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知识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它有如下特点: (1)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劳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劳务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所发生的关系。 (4)它的要素包括:;c、客体。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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