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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2-03-18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也就是说,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比如工资标准保持不变,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但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工资标准下调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合同,不管劳动者愿不愿意,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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