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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住宅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补偿: (一)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选择房屋补偿且被拆迁人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由房屋承租...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子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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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租赁的私有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用房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使用。拆迁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拆迁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支付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助费和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经济损失补偿费。搬迁补助费和直接经济损失补偿费不得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这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
一、拆迁协议商谈技巧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会与被拆迁人进行洽谈,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并耐心与其协商。在交流过程中,被拆迁人应保持和气,避免激化矛盾,同时,不要发表类似“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等不恰当言论。 二、巧妙中止行政诉讼裁决 拆迁人声称要进行裁决或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从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可以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来说,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拆迁人可以拖延时间,使其迟迟无法获得行政裁决,从而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 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对被拆迁户来说非常有利。 四、诉讼期间裁决后果 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据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全部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五、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的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也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被拆迁人应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拖延时间,技巧就是让法院审理过程更加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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