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所需资料及程序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抵押申请书(土地分局提供文本); 2、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3、土地...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所需资料及程序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抵押申请书(土地分局提供文本); 2、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3、土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立国有划拨土地抵押,有效抵押担保率不得超过评估土地价值扣除补充转让余额的70%%,即评估地价总值不得超过4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
国有划拨用地设立抵押,有效抵押担保率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扣除补交出让金余额的70%,也即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的4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的通知》规定: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
可以抵押,但需要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1、《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2、《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6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