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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因为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打算继续购买或出售的,由违约一方承担; 2)如果是因为买卖双方关于过户时间、付款方式、户口问题等最终未能达成...
代签人是不是受本人委托,如果没有委托视为无权代理,但也可以通过本人追认。经委托和追认后,代签的责任归本人,没有经过委托、追认的,有代签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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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房屋的状况,应符合租赁用途;另一方面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二、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修缮房屋及保障房屋设施正常使用的义务。房屋的修缮及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修缮义务,影响承租方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三、出租方负有就租赁房屋所得依法纳税的义务;四、出租方享有收取房租的权利;五、出租方享有审查批准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方案权利;六、出租方享有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收回房屋的权利。
1.冒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所有权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冒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其所有权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出卖人冒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义(如伪造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找相貌近似者冒充所有权人交易等)擅自转让房屋,构成无权代理,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房屋所有权人没有约束力。
1.你们签订的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意向金如果交付给卖方就自动转为定金”? 2.如果有,卖方拒绝签订合同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即返还4万元给你; 3.如果没有,恐怕你只能得到返还的意向金2万元最多再加点利息损失; 4.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则你可以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一种赔偿方式; 5.你们装修房子等的支出,并不是由于卖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导致的损失,事实上也不是什么损失,房子你们住着,装修后只会使它增值,收益还是你们的,只不过是把现金转化成了实物,何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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