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况下的赔偿首先是看房屋买卖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判卷违约金一般是要...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由于违约给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如下: 1、逾期交房违约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面积出现误差违约的,有约定按约定,未约定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处理; 3、单方变更规划、设计违约的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规划、设计违约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否则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房屋质量不合格违约,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5、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违约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合同双方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
1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要对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可以要求在违约金之外还承担损失。 4对方不交货,可以先给对方发书面的催告,要求在合理期限比如十五日内发货,在合理期限到了之后,对方仍不发货,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违约情形: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买受人只有在行使催告后,方可行使解约权。在此中,出卖人可主张某些不可抗力事由为抗辩。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