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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车间员工少上两天班少工资1800元是否合理

2024-11-26
强调的是,即使未经劳动者提前商议、同意,企业也不能擅自降低其薪酬福利,这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反,如果企业和劳动者能够达成共识,他们有权利去改变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 这样的变更过程需采取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且变更后的新的劳动合同文本需要分别存于企业及劳动者所在单位。由此可见,实际上,降薪这一做法实质上就是对于劳动合同中所记载的有关报酬部分的已有条款的改动。 因此,当企业想要自行调整员工的工资收入状况时,他们应该首先同这些员工展开沟通,以期双方能达成共识,然后再采用书面形式来对原有的劳动合同做出相应的更改。任何试图无视员工意愿,仅凭企业自身利益的动机而擅自更改员工工资条件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且可能会触犯法律的。 当劳动者面临这样的情况时,他们完全有权选择结束雇佣关系,并进一步索求经济方面的补偿。如果在与企业就此问题进行沟通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劳动者可以搜集可以证实相关事实的相关证据,然后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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