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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可以。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2条所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该法第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用人单...
答案是可以。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2条所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该法第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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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劳动合同法》第42条对怀孕期间的女性员工建立了特殊的职业保障机制,规定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使用者不得在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追加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通过经济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39条规定,如果工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条规定适用于所有工人,包括怀孕期间的女性员工。因此,女职工怀孕期间并非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是指不能以《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过失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等方式解除合同。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女职工怀孕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可否解除合同这个问题涉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个人建议比较稳妥的办法:女职工怀孕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先可以进行内部处理,暂不解除劳动合同,如在处理后,仍然出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42条所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本法第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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