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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利益可以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
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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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从拆迁安置协议所涉权利的性质而言,拆迁安置协议中被拆迁人的利益系基于其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相关权利取得,一般体现为安置房屋或拆迁补偿款,因此该合同权益实际是一种财产性权利,系被拆迁人原始财产权益的一种转换形式,所以即使被拆迁人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前死亡,其基于拆迁安置协议产生的此种财产权益不应因其死亡而消灭,只要经审理查明死者生前所签署的合同系合法有效的,合同中所涉及的财产权利应可以作为被拆迁人生前遗留的合法财产予以继承。
拆迁安置利益可以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2、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政府拆迁与商业拆迁有什么差别”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政府拆迁涉及范围一般比较广,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是行政合同,救济手段是复议,而商业拆迁签订的是民事合同,背后的操作比较多,陷阱也有很多,被拆迁人容易产生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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