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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
实习期指的是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属于学校教育的范畴。 重要的是,在实习的期间,你与实习单位并不成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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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3、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全部内容,试用期如果超过了法定期限的话,用人单位则需要就超过的期限支付劳动者的本人的相应工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专业律师。
试用期和实习期有什么区别:1。身份不同:试用期的自然人只能是劳动者,实习期的是学生。2、目的不同: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的目的,即获得满足需求的人力资源;实习期间,对于实习生所在单位,学生的实习活动与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同或相似,但目的有本质区别。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学校和学生的共同目的,以提高实习生的素质。3、关系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包括试用期内的权利义务,由《劳动法》及其有关规定规范。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4、合同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超过期限的工资。实习期间,学生与实习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5、权利义务试用期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学生实习所在单位对实习生不承担过错责任,不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有两种: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见习期是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分配派遣到用人单位后的一种考核制度。《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第25条规定:“毕业生到达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的制度。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第8条规定:“见习期未满的,一般不得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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