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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享有相关权利: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
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你觉得你自身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保存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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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企业未给劳动者依法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不要企业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补缴社保,若企业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反馈到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劳动合同期满后享有下列权利: 1、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怀孕、分娩、哺乳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续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其它权利。
合同未到期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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